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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院虐待院生致死 監院糾正苗縣府、衛福部

  • 時間:2022-04-21 18: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教養院虐待院生致死 監院糾正苗縣府、衛福部
監委王美玉(左起)、王幼玲、葉大華2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監察院昨天通過她們所提的調查報告,針對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去年7月發生員工涉嫌虐待毆打自閉症院生致死案,糾正苗栗縣政府、衛生福利部。(圖:中央社)

針對「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虐待院生致死」案件,負責調查的監察委員王幼玲、葉大華、王美玉今天(21日)舉行記者會,表示監察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已在20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苗栗縣政府及衛福部,並促請法務部督導檢察機關妥予查明、衛福部也要針對身障機構的退場機制、研修法令等檢討改進。

監委王幼玲表示,德芳教養院在民國110年(2021年)7月29日發生3名工作人員以私行拘禁、毆打李姓院生,致其引發橫紋肌溶解症併發局部腦實質浮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終因惡性高熱、代謝性衰竭死亡,引起輿論撻伐,並經苗栗地檢署起訴在案。

王幼玲指出,他們在調查時,發現德芳教養院長期以來專業人力配置不足、人員流動頻繁致受訓時數不符規定,評鑑成績不佳,並濫用約束帶、毆打、禁閉等措施對待嚴重情緒行為的住民,苗栗縣政府卻未積極督導改善;衛福部也知悉德芳教養院有諸多缺失,卻未加強監督力道,凸顯政府對身障安置機構的監督、查核及評鑑機制嚴重失靈,監察院因此通過糾正苗栗縣政府、衛福部。

調查報告也指出,德芳教養院未經許可,違法將2樓擴充為辦公室,苗栗縣政府歷次赴該教養院監督查核,竟都沒去過該教養院2樓稽查,均顯示未善盡監督輔導改善之責。另外,家屬反映疑有巧立名目,違法收費,安置補助費用疑似未用在院生身上及募款行為帳目不清等情事,監察院也促請法務部督促所屬檢察機關妥予查明;衛福部則應全面落實檢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督管及退場機制,研修相關法令,以維護身障個案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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