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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拍板! 7電信業者應共設「電消中心」

  • 時間:2022-05-11 16:1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NCC拍板! 7電信業者應共設「電消中心」
NCC今天核定「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組織章程。(央廣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核定「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組織章程,未來中華電信、遠傳電信以及台灣大哥大等7家電信業者,應共同成立「電消中心」,以期快速、公平、合理地處理民眾的電信消費爭議,提升電信服務品質。

根據統計,民眾向NCC申訴的電信消費爭議,除了中華電信在2018年5月推出行動網路吃到飽、每月只要新台幣499元的促銷方案,引發「499之亂」,導致該年申訴案件高達7千多件外,其餘每年大約都是5千多件,而且申訴內容又以「連線品質不佳」高居第一、占比達6成。

由於電信消費爭議金額通常不大,但案件數較多,因此NCC依據「電信管理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於11日審議通過「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組織章程,未來經主管機關NCC認定的電信事業,包括中華電信、亞太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台灣之星、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等7家公司,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以期快速、公平、合理地處理民眾的電信消費爭議。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說:『(原音)那這個機構事實上它的組成,是由被我們認定的電信事業才必須加入這個機構,那有三個條件:第一個、它提供的是語音或數據的服務;第二個、它的營業額1年都要超過1億新台幣以上;那第三個條件就是,你的申訴案件如果每年達到600件以上,又或者是在所有排名的電信事業裡面達到4分之3以上。那核定的規章有要求:它的委員必須具有法律、電信、財經或消保的專業。』

由於電消中心預計6、7月正式掛牌,因此未來民眾若有相關爭議,除了可向既有的4個管道,包括電信業者、NCC、消保團體或地方消保官申訴外,也可撥打08000-34580,向新增設的電消中心申訴,希望相關的爭議都能儘速於1個月內處理完成。

後續NCC也會審視電消中心的調處委員是否適格,必要時將予以更換;此外,電消中心每年也必須向NCC報告並於網站公告它處理消費爭議的類型、金額及處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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