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用水大戶耗水費2月開徵 每度3元

  • 時間:2023-01-06 12:0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用水大戶耗水費2月開徵  每度3元
經濟部6日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將自2月1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噸)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每度徵收3元。圖為用水大戶之一的中鋼公司水資源再利用設備。(中鋼公司提供) (圖:中央社)

為促進產業節水並落實用水正義,經濟部今天(6日)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將自2月1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噸)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每度徵收3元。不過,為使大用水戶有緩衝期進行節水設備投資,2025年6月30日前,大用水戶耗水費減半收取。

經濟部也公告減徵及抵減項目認定作業要點、用水回收率行業基準區間2項開徵所需的行政規則,為鼓勵大用水戶落實節水措施,只要回收率達到公告標準,費率可優惠調降至2元或1元(地下水全數用水量都納入徵收,並以3元費率計徵,無優惠費率);此外使用再生水、海淡水、開發水資源或投資節水設備者,也享有最高60%的減徵優惠。

水利署表示,2016年5月25日總統公布增訂水利法第84條之1賦予開徵耗水費法源,6年多來水利署積極與工商團體代表、環境保護團體、各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等溝通,考量面對氣候變遷,穩定供水將是台灣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課題,而百年大旱更凸顯各界努力節水時,用水大戶更應負起節約用水的企業社會責任。經濟部充分評估水情、經濟衝擊等因素,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以促進產業節水並落實用水正義。

水利署說明,為配合耗水費徵收,2022年4至5月再邀工商團體代表,共同討論草案內容及徵收配套措施,並感謝產業各界給予多項節水及徵收方案建議,認同、配合耗水費開徵的政策推動。水利署及工業局也同步推動產業節水輔導及廠商電話諮詢服務,提供用水戶水資源管理改善建議;預期開徵後可促進產業節水,鼓勵大用水戶投資節水設備,強化產業用水管理,有助於企業ESG轉型,並帶動台灣水產業發展,是多贏政策。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