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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十天連假出勤 工資怎麼算?

  • 時間:2023-01-10 16: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春節十天連假出勤 工資怎麼算?
勞動部以月薪為新臺幣3萬6,000元的勞工為例,國定假日出勤要加發1200元,休息日出勤加給1900元。(勞動部提供)

今年春節在政府機關調整放假後長達十天,勞動部今天(10日)指出,這十天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要加倍發給;若是休息日出勤,則要比照休息日加班,加成發給。勞雇雙方也可協商擇日補假。

勞動部指出,今年農曆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春節連假調整說明。(勞動部提供)

由於今年過年許多民間企業透過8週彈性工時的實施,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形成本次春節10天連假,在調整後,1月23日、24日、25日、26日為國定假日;1月20日、21日、27日及28日為休息日;1月22日、29日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勞動部以月薪為新臺幣3萬6,000元的勞工為例,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在休息日出勤8小時,前兩小時要加給一又三分之一,後面六小時要加給一又三分之二,等於要加給1900元;若在國定假日出勤,不管工作幾小時,都要加給8小時的工資,也就是1200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黃維琛強調,這次春節出勤有些複雜,但只要掌握國定假日、休息日大原則,就比較好計算。他說:『(原音)各單位出勤及營運方式、排班方式有很多元的不同,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也要協商,個案上仍有差異,不過掌握幾個原則,勞資雙方要事先講清楚各假別的日期,減少爭議發生。』

勞動部強調,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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