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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董監變更案審議2年多 NCC附附款通過

  • 時間:2023-02-15 16: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中廣董監變更案審議2年多 NCC附附款通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5日有條件通過中國廣播公司申請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變更案。(央廣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歷經2年多的審議,終於在今天(15日)有條件通過中國廣播公司申請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變更案。NCC指出,由於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並未違反黨政軍條款、出任黨職,加上考量三中交易案仍在司法訴訟中,為避免未來訴訟結果導致中廣部分股東身分產生疑慮,因此決議附加附款通過本案。

中廣在2020年10月向NCC申請第46屆董監事變更,不過,包括董事長趙少康在內,選任的董監事都是好聽公司、廣播人公司、播音員公司及悅悅公司等4家法人股東指派的代表。

NCC則依據「廣播電視法」第5條之1的規定,也就是政府、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擔任廣播、電視事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來審查趙少康是否如媒體報導擔任國民黨中評委,以致違反黨政軍條款,同時函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提供意見,最後歷時2年又4個月,終於在15日做出決議。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由於趙少康並未接下中評委聘書;黨產會也指出,中廣雖然是以非對價脫離實質控制,但尚無涉好聽等4家公司行使股東權選任董監事,故對本案無異議。為此,NCC委員會考量「三中交易案」仍在司法程序中,決議附加附款通過本案。翁柏宗說:『(原音)我們有注意到三中交易案正在訴訟程序當中,但是我們就是附加附款來許可中廣的董事、董事長跟監察人的變更。那附款就是說,如有違反廣電法第5條、第5條之1,還有廣播電視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第3條,或公司法關於董事跟監察人選任的相關規定,本會將予廢止本案之許可。』

NCC也說明,未來如果三中案訴訟結果出爐,導致中廣部分股東身分取得產生疑慮,進而衍生股東選任董監事的合法性問題,NCC將依據所附附款因應處理。

三中案是緣於立法院2003年12月修正廣電三法,明令黨政軍須於2005年底前退出媒體,國民黨為了在時限前退出媒體,將手上持有的中視、中廣、中影以新台幣40億元轉賣給中時集團,遭外界質疑是賤賣黨產,隨後趙少康又以1億元低價取得中廣經營權,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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