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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搭車免戴口罩 醫療照護機構短期不鬆綁

  • 時間:2023-04-16 18:0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明起搭車免戴口罩  醫療照護機構短期不鬆綁
有專家呼籲解除醫院口罩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16日對此表示,短期不修改,但會定時討論。(資料照/圖:中央社)

防疫續解封,17日起搭乘公共運輸可免戴口罩。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法定傳染病類別將研議修改,有專家呼籲解除醫院口罩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天(16日)對此表示,醫療院所戴口罩短期不修改,但會定時討論。

世界衛生組織(WHO)4月底舉行委員會,針對COVID-19疫情,極可能解除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COVID-19全球大流行將逐步走向 地方流行,日本、美國先前已預告在5月8日、11日解除緊急狀態,與病毒共存。

羅一鈞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台灣COVID-19疫情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預計20日例行記者會宣布相關時程;針對專家建議,醫療院所口罩規定鬆綁,考量許多國家,如韓國、紐西蘭、新加坡等地,維持醫療院所戴口罩,短期內不會修改。

他說,若疫情趨勢穩定,現階段規劃將口罩規定納入醫療院所、救護車和照顧機構常規指引,即使後續指揮中心解編,仍可透過主管機關調整指引規定。

羅一鈞舉例說明,內政部管理救護車,榮民之家由退輔會主管,其他醫療照顧機構則是衛生福利部管轄。未來隨著疫情發展,會再與各部會討論,不會間隔半年、一年這麼久,最快大約5月會再進行最新討論。

至於指揮中心降級及法定傳染病改類後,抗病毒藥物及疫苗供應規劃,羅一鈞說,不論是疫苗、抗病毒藥物或清冠一號都會持續公費提供,屬於法定傳染病中重症或併發隔離治療費用,同樣由公務預算支應。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法定傳染病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第一類包括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等;第二類有登革熱等;第三類包括日本腦炎等;流感併發重症在第四類;第五類是有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之必要的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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