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股東會旺季來臨 虧損企業公司大咖酬金須揭露

  • 時間:2023-05-04 19:5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股東會旺季來臨 虧損企業公司大咖酬金須揭露
金管會強調,依照證交法178條規定,倘須揭露而未揭露,將處新台幣24萬至480萬罰鍰。(圖:中央社)

上市櫃的股東旺季將來臨,金管會今天(4日)發布指引,要求虧損企業公司的大咖酬金須要全部揭露。根據金管會統計,去年被強制揭露的共有652家,其中因為營運虧損及公司治理末段班而必須揭露的家數共有557家,占比高達9成。金管會也強調,依照證交法178條規定,倘須揭露而未揭露,將處新台幣24萬至480萬罰鍰。

金管會羅列6大需要揭露董監薪酬的態樣,包括最近3年度財務報告曾虧損,但金管會也開出例外條款,最近年度已有稅後淨利且足以彌補累積虧損者可豁免。另外,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一級距,或最近年度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櫃、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持股成數連續3個月不足、最近年度任三個月董事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50%、以及全體董事監察人酬金占稅後淨利超過2%,且個別董事監察人酬金超過1500萬元、非主管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未達50萬元的公司。

至於如果是在前二大態樣的上市櫃企業,還要再揭露前5位酬金最高主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長或財務主管等經理人的酬金資訊。

至於為鼓勵上市櫃企業,提早揭露温室氣體盤查資訊,金管會也指出,實收資本額100億以上、鋼鐵業及水泥業的上市櫃公司,今年將必須依照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劃時程揭露溫室氣體盤查資訊,不僅要在年報,最遲應於今年6月底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且自今年起全體上市及6億元以上的上櫃公司,都應提供英文版股東會年報,以利外資行使股東權益,吸引國際資金持續投入我國資本市場。根據金管會統計,去年有869家已達必須編英文年報的門檻。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