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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性騷報告 陳建仁:修法增權勢性騷類型、通報避免吃案

  • 時間:2023-07-18 11: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嚴防性騷報告 陳建仁:修法增權勢性騷類型、通報避免吃案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18日)到立法院針對「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會前接受媒體採訪。(趙婉淳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18日)到立法院就「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陳建仁表示,性平三法修正重點包含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雇主若為性騷擾行為人納入裁處;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均須通報,避免包庇吃案;同時周延申訴規定,保障被害人權益,要盡力接住每一位被害人。

立法院召開第二次臨時會,審議性平三法、外役監條例等修法,及審查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行政院長陳建仁18日率部會首長,前來立法院提出「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專案報告並備詢。

陳建仁報告時表示,這段時間以來,不斷有性騷擾被害人揭露過去受暴經歷,遍及各行各業,令他感到非常沉痛與不捨;對於性騷擾事件,政府責無旁貸應立即有所因應,因此他責成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籌組跨部會專案共同研修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

陳建仁指出,性平三法的修正重點,首先,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擬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雇主若為性騷擾行為人納入裁處,並採取層級式加重民事懲罰性賠償,最高5倍,同時提高行政罰鍰及加重刑事責任。

針對打擊加害人處置,陳建仁說,應明確規範性騷擾管轄權,補足管轄缺漏,並且擴大適用範圍,納入軍警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下修10人以上公司即應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

陳建仁提到,若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時,以及申訴人不服雇主調查結果,得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結果均須通報主管機關,強化外部監督,避免包庇吃案。

談到完備「友善」被害人權益保障及服務面向時,陳建仁說,除了保護扶助入法,增加被害人法律保護扶助措施並編列預算,也完善保密規定,並周延申訴規定,增訂未成年在成年後3年,具權勢關係在離職後1年、事發後10年,得申訴的特別時效;並簡化申訴流程,減少二次傷害。

至於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陳建仁說,增訂停職規定,若被申訴人為公私部門最高負責人及各級主管,具權勢地位且情節重大,於調查期間得暫時予以停職或調整職務,確保事件調查過程不受行為人權勢干涉影響,同時強化調查審查機制。

最後,陳建仁說,這是修法對保護性騷擾被害人相當重要,懇請立法院支持,讓政府性騷擾防治機制更為有效、周延、完善,他已請相關部會訂定相關指引,妥善完備各項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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