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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水:收教所日記——別拋棄絕望(七三)

  • 時間:2023-07-25 15:4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劉水:收教所日記——別拋棄絕望(七三)
2005年作者在深圳收教所書寫《致全國人大法工委公開信——廢除收教制度,抗議政治迫害》的草稿。該公開信委託獲釋難友夾藏帶出並郵寄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和公安部。2019年12月29日,在社會各界人士呼籲和國際社會壓力下,全國人大公告廢除罪惡的收教制度、關閉200多所收教所。(作者提供)
「絕望」本意是指極度失望。「拋棄絕望」即擺脫失望。而「別拋棄絕望」——因絕望而生絕地反抗、求自由的信心。蘇俄知名詩人曼德斯塔姆被史達林迫害而死,其夫人在回憶錄中寫道:是絕望支撐她活下去,活到史達林死亡。


《致全國人大法工委公開信——廢除收教制度,抗議政治迫害》(上)

負責人先生/女士: 您好! 

我叫劉水,40 歲,大學文化。離異,單身。曾是香港大公報大周刊、南方都市報、深圳晚報記者,作家,曾在香港和大陸出版個人專著。 

本人於2004年5月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以所謂「賣淫嫖娼」罪名裁決收容教育兩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一中隊,迄今已有一年六個月。欣聞《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在此,我強烈呼籲取消其子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國務院1993年頒布的《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和公安部2000年頒布的《收容教育所管理辦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對賣淫嫖娼的性質、情節、處罰辦法作出明確規定,收容教育制度在法理上已無存在的必要。收容教育制度事實上已淪喪為侵犯公民人權、構陷政治異見者的工具;不經法庭審判就肆意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這是中國最大的司法黑洞;它也在事實上墮落為公安機關貪贓枉法、庇護黑黃組織、敲詐金錢的常規暗器;它掩蓋扭曲中國大陸真實國情,顛覆人性,額外附加了社會、家庭和個人維權成本。因此,收教制度本身造成的危害,遠遠大於賣淫嫖娼帶來的負面影響。 

任何法律都是社會實踐的產物,其基本宗旨在於維護社會公正和秩序、保護公民自由和權利,將法律意識形態化,只會褻瀆法制的權威精神。將收教制度常規化、擴大化,其最大的恐怖就是:公安機關既充當抓捕者,又擔當審判者角色。社會監督和司法制衡的缺席,使得警方輕證據、重態度,輕程序、重結果。把當事人認罪態度當作處罰的唯一標準,把辦案當兒戲。這樣造成的後果為:公安機關為配合全國、省、市、區常年不斷的、運動式的掃黃嚴打、完成上級下達的抓捕指標,大量採取誘供、刑訊逼供等令人髮指的非法手段獲取證詞, 同時,警黑勾結,徇私舞弊,大量炮製冤假錯案。 

收教制度漏洞百出,執法尺度彈性空間極大,收教期限為半年——兩年,本所所有男學員期限過半就可獲得減期釋放。僅這兩點,就給警察作惡留下無限尋租空間。以深圳收教所為例:2004年1月——2005年9月共收押男女學員約2200人。調查表明,90%學員都被警察誘供,80%介紹、容留和組織賣淫的色情場所老板,既未被逮捕,也未被查封場所,繼續經營色情活動。收容教育的賣淫嫖娼者只是極少數人,絕大多數被罰款、拘留後釋放,儘管政府未公布數據,但肯定是一個驚人的數量。 

舉一個案為例:深圳收教所湖北籍某男囚,2005年7月某晚,在深圳龍崗區街頭遇見一賣淫女,倆人談定嫖資60元,隨後女前男後去該女租住的房間。中途該男被便衣警察截住盤查:我在你身後聽到你們談了價格,只要你配合指證,我馬上會放掉你,我們主要是抓賣淫女的。該男相信警察的話。於是,該警察電話招來4、5 名警察支援,突入大院控制住該女。倆人被帶進該女租住房間。該女不承認賣淫,警察搧她幾個耳光。隨後,警察強制該女拿出三張面值 20 元人民幣、一只未啟封安全套,擺放在床上,警察拍照作為已經性交易的證據,然後將倆人強行按坐在一起拍照。警察自問自答寫完「口供」,用紙遮蓋住文字,要該男在下面空白處簽字、蓋指印,該男要求看筆錄內容,警察讓他簽字蓋指印後再看。該男照辦。警察馬上收起訊問筆錄說:「等會去區醫院免費給你們檢查身體,看有沒有性病、艾滋病,沒有的話,馬上就放你們,還看什麽筆錄啊?!」 

經體檢沒有發現任何傳染病,他們以為會被當場釋放,萬萬沒想到被警察帶到龍崗區拘留所。望著拘留3天的拘留決定書,該男壯著膽子問:你們不是說過只要我配合你們就放掉我,怎麽還要拘留我?警察回答:才3天啊,很快就過去了,到時我們會來接你們出來的。3天拘留期滿,該男高高興興走出拘留所大門,卻有不相識的幾個警察拎著明晃晃的手銬問他:你是叫×××,曾用名叫×××?未等答話,警察打開手銬,高高拎著。該男傻了眼問:不是說好要放我們嗎?警察笑著回答:誰說的你找誰去,你放心,送你們去市裡再摘7天荔枝就會放你們。倆人被拷在一起拉上警車,徑直開到深圳市收容教育所。警察這才拿出《收容教育決定書》,讓他們簽名,分別被收容教育半年。該男惱怒地質問警察,警察卻恐嚇道:「你再問,就關你一年。」 

深圳收教所絕大多數學員都是被警察如此層層設套誘騙進去。有些人在髮廊、街頭被賣淫女糾纏而應付、調情,根本沒談性交易價格,更沒肉體接觸,一旦被警察發現就會被拷打逼問做成假案。也有部分人被色劫,跑去派出所報案,同樣會被以「賣淫嫖娼」罪名收教半年。
 
如果收教人員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根本沒機會提供被警察誘供、虐打的人證和傷證, 上級公安機關不會採信這類申訴。 (待續)

劉水  異見人士,資深媒體人,獨立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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