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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9億恐跳票 東森電視承諾兌現率不足3成

  • 時間:2023-08-16 17:5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6年9億恐跳票 東森電視承諾兌現率不足3成
NCC發言人翁柏宗16日說明「東森電視股權交易案承諾事項執行情形」。(吳琍君 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6日)排審「東森電視股權交易案承諾事項執行情形」,結果發現東森當初承諾在6年內增加新台幣9億元,投入節目、戲劇及新聞自製,但截至去年底,僅投入2.59億,兌現率不及3成,而且再過4個半月就是履行期限,因此NCC決議發函,行政指導東森確實履行當年所做的承諾。

茂德集團2018年入主東森電視,並向NCC承諾將自核准交易案翌日起6年內,也就是在2023年底前,在既有本國自製節目每年新台幣4.7億元的預算基礎上,增加投入9億元,來自製戲劇、電視電影、綜藝、兒少及國際新聞,並於每年3月底,檢具前一年的財務報表給NCC。

不過東森卻在2021年依據行政程序法128條,向NCC申請延長2年履行期限到2025年,理由是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但NCC審理後,認為東森在疫情前3年,累計投注的資金就嚴重不足,連1億都不到,難以空口說服NCC在履約期限展延後,即可實踐承諾,因此於去年4月11日駁回申請。

眼見東森履行期限僅剩4個半月,NCC也在16日排審東森股權交易案承諾事項執行情形,發現東森雖在去年一年投入了1.4億,但累計5年來僅有2.59億,兌現率還不及3成。NCC發言人翁柏宗說:『(原音)就是截至(民國)111年底,它總共累積投入了(新台幣)2.59億,還不足6.41億。所以說,我們今天才會決議發一個函,就是行政指導東森電視,請它注意履行期限將屆,請它確實履行當時股權轉讓的承諾。』

NCC也說明,東森並非不能申請展延履行期限,只是必須提出情勢變更的具體事證,同時擬定履行計畫,否則NCC難以據此核定合理的展延期限;更何況過去這幾年,東森財務可謂相當健全、即使疫情期間也有獲利,而且每年獲利都遠超過1.5億。

由於今年的財報,東森要到明年3月底才會陳報給NCC,屆時若東森無法履行承諾,NCC也可依據前年10月核准東森董監變更案的附款內容,來重新檢視東森的董監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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