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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業者回收手機明年4/1上路 以租代買、維修皆納「循環率」

  • 時間:2023-11-13 17:1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強制業者回收手機明年4/1上路 以租代買、維修皆納「循環率」
資源循環署副署長王嶽斌表示,台灣一年可賣出超過600萬支手機,手機內含有超過70種金屬元素,若未妥善回收利用,不但浪費資源,也污染環境。(示意圖/Unsplash圖庫)

智慧手機年年推陳出新,台灣一年銷售超過600萬支手機,為推動手機回收再利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預告手機回收遵行事項草案,要求手機製造、輸入業者以及販售手機的電信業者與通路商,必須在營業場所設置回收設施,並提供回收優惠,新規定將於明年4月1日上路,未來不排除將電腦也比照辦理。

資源循環署副署長王嶽斌13日受訪表示,台灣一年可賣出超過600萬支手機,手機內含有超過70種金屬元素,若未妥善回收利用,不但浪費資源,也污染環境;而每回收1萬支手機,可節電約22萬度,相當於減少140噸碳排量。

王嶽斌指出,去年國內手機回收率僅12%、約回收75萬支手機,根據調查,民眾不願回收手機的原因以缺乏獎勵優惠占最多,達35%;其次為回收據點不方便占28%;另外,擔心個資外洩、想等壞掉再回收分別占10%。

資源循環署日前預告草案,將手機回收規定法制化,要求手機品牌及販賣業者負起回收處理的責任,草案明定五大遵行事項,包括營業場所設置回收設施、在營業場所有清楚的回收標誌、提供適當個資銷毀或防範措施、提供回收優惠;此外,手機循環及回收占整體販售量的「循環率」須於2025年達到15%、2030年則要達到30%,業者若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王嶽斌進一步指出,「循環率」計算方式包括回收及循環服務,除了回收手機,業者也可提供「以租代買」或維修等循環服務。他說:『(原音)我們的目標基本上,第一個目的就是第一個手機回收,第二個就是循環服務,兩個加起來是我們的循環率,你不一定要以提供產品的租賃或者是舊機買回的服務為主,你也可以提供維修,你也可以提供方便的回收點,類似這樣子都可以達到我們剛才講的促進手機的循環跟資源的有效利用,延長產品的使用壽命。』

至於未來筆電是否也比照相同回收模式?王嶽斌表示,電腦已被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業者製造或輸入電腦時就須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納入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再由基金經費補貼回收商與處理商;資源循環署未來會進一步評估,不排除將筆電等迭代性強的資訊物品納入強制回收範圍,鼓勵業者改變商業模式,以賣服務取代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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