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別二度遭詐!金管會公布新型態詐騙

  • 時間:2023-11-14 18: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別二度遭詐!金管會公布新型態詐騙
金管會14日公布新型態詐騙,並呼籲已遭詐騙的被害人,當遭詐騙匯款到警示帳戶時,「要報案,不代辦」,以免「二度遭詐」。(圖:unsplash)

詐騙又有新手法。金管會近期接獲多起代辦公司或是個人,疑似向民眾收取費用,代遭受詐騙的被害人陳情,要求銀行返還警示帳戶剩餘款項的案件。金管會今天(14日)表示,這1個多月來,已經有近百件類似案件,呼籲已經遭詐騙的被害人,當遭詐騙匯款到警示帳戶時,「要報案,不代辦」,以免「二度遭詐」。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當民眾遭受詐騙時,把錢匯入某個帳戶,此時,帳戶會因為當事人或是其他受害民眾報案,而被列為警示帳戶,因此,受詐騙的民眾就期待,想辦法拿回警示帳戶內遭詐騙的款項。

不過,童政彰也指出,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警示帳戶中假使有被害人匯入的款項未被提領時,銀行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與開戶人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包含得洽請警察機關協尋1個月等,因此,如果有第三人表示可以代為向金管會陳情協助向銀行要求處理警示帳戶內款項發還,並向被害人收取費用,民眾就應提高警覺,以免被二度詐騙。童政彰說:『(原音)我們還是這個建議民眾,要直接去跟銀行請求相關的協助,不要透過這種所謂的第三人,想說可以透過金管會銀行局的方式,再轉給銀行去處理,這當中如果又有收取其他的這種對價,收取費用的時候,有可能是會進一步的遭受到詐騙。』

童政彰也指出,當民眾不幸遭詐騙而匯款時,一定要牢記「要報案,不代辦」,千萬不要誤信第三人可追回款項,要是民眾發現遭詐騙了,想在最後時間看看是否匯進警示帳戶的錢還能追討得回來,就得出示兩大文件,一是出示刑事案件的報案三聯單,另一是「切結書」,切結若申請內容不實,使銀行受損,會有法律承擔責任。

銀行局也再度提醒,民眾遭詐騙時,必須先立案,接下來警方會了解金流流向,若款項來得及阻擋,也就是還在警示帳戶內,就會依規定幫民眾追回受詐的款項。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