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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材:路口、公車站牌附近暫緩記點 併排違停仍要記點

  • 時間:2023-11-30 09: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王國材:路口、公車站牌附近暫緩記點 併排違停仍要記點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30日)到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並備詢。(趙婉淳 攝)

違規記點新制、恢復部分違停檢舉項目引發職業駕駛不滿。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30日)表示,經討論,同意在路口、公車站牌附近,先暫緩記點,但併排停車因比較危險,還是會罰款跟記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交通部長王國材等官員,就「為促進交通安全、達成公平正義,檢討現行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被問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進度,有關併排停車的部分是否會記點,王國材說,和計程車、貨運業討論路口、公車站牌附近、併排停車等狀況,後來同意在路口跟公車站牌附近,先暫緩記點,讓各地方政府能夠把臨停的區域劃出來,但併排停車因較危險,維持罰款跟記點。王國材:『(原音)併排停車因為比較危險,後來沒有同意,所以併排停車的部分還是一樣,就是罰款跟記點。(記者:現在並排就會記點,還是到6月之後?從6月開始到現在都會這樣。』

媒體詢問,交通部跟警政署討論執法項目,如果不記點,但採取締,執行上是否會有難度,王國材說,院內有召開會議,交通部有跟內政部、警政署討論,的確現行的狀況,臨時停車跟停車區域都沒有劃好,真的很難找到黃線或停車格。

王國材表示,另外,鄉下地方的騎樓也是一個課題,這次修法後,由地方政府整理一下,讓民眾有停車的空間,但規定有明定,還是要留給行人可以通行的空間,不能把整個騎樓佔滿,在此狀況下,就是罰款但不記點。

王國材強調,整個實施的過程,雖然有些權宜措施,但交通部也有設下時間點,希望能改善交通。

根據交通部報告指出,交通部在11月24日完成法令修正施行,因上下客貨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或在騎樓處所停車但留下人行空間者,不予記點,但仍要罰款。另外,交通部日前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連續3個月減少,今年1月到9月行人死亡人數為256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人,其中,7月到9月較去年同期減少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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