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高等法院29日向中國恆大發出清算令,一旦生效,恆大就必須進入清算程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30日)公布,自2023年11月底起,投信基金即已無持有恆大股票或債券曝險部位。
金管會先前曾公布,截至2023年8月底止,共14檔投信基金持有恆大曝險部位,曝險達新台幣0.47億元。不過,金管會今天揭露,截至2023年12月底止,投信基金並無持有恆大股票或債券曝險部位。
金管會進一步提到,實際上,自2023年11月底起,投信基金對恆大即已零曝險。
香港高等法院29日向中國恆大發出清算令,一旦生效,恆大就必須進入清算程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30日)公布,自2023年11月底起,投信基金即已無持有恆大股票或債券曝險部位。
金管會先前曾公布,截至2023年8月底止,共14檔投信基金持有恆大曝險部位,曝險達新台幣0.47億元。不過,金管會今天揭露,截至2023年12月底止,投信基金並無持有恆大股票或債券曝險部位。
金管會進一步提到,實際上,自2023年11月底起,投信基金對恆大即已零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