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中美洲國家宏都拉斯在與台灣斷交後,仍積欠4.4億美元(約新台幣139億元)債務一事,外交部今天(16日)回應指出,此債務是我國銀行業者與宏國政府依商業貸款模式進行的放款,借貸合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及訴訟管轄機制等內容,因此,即使台、宏關係生變,貸款合約不受影響,宏都拉斯仍須依約繼續償還本息給我國銀行。
外交部表示,宏都拉斯目前向我國銀行的貸款案都正常還款,並無違約情形;而日後若遇有違約狀況,我國銀行也可依商業貸款實務,循國際司法途徑進行追償。
宏都拉斯曾是我邦交國,2023年3月宣布斷交,終止了雙方超過80年的外交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