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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碳權抵國內碳費上限5% 扣減比率視品質「打折」

  • 時間:2024-02-23 10: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國外碳權抵國內碳費上限5% 扣減比率視品質「打折」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劉品希 攝)

碳費徵收今年上路,明年排碳大戶便要繳交碳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正在研擬「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今天(23日)指出,我國參考他國作法,將國外碳權扣抵國內碳費上限訂為5%;後續也將視國外碳權產生方式、性質是否具永久性等條件,訂定扣減比率,並非所有國外碳權都能「1噸抵1噸」。

碳有價時代來臨,針對碳權抵換,中央銀行22日指出,過度使用碳權抵換,而不從營運面減少自身碳排量,將不利減碳;且碳權交易市場因透明度低及碳權品質良莠不齊,也曾引發漂綠質疑。

針對業界相當關注的國外碳權抵減國內碳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23日受訪指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規定折抵上限為5%,這是參考國際作法,包括新加坡、南韓、美國加州等都將抵換上限訂為5%。他進一步指出,國外碳權抵減國內碳費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才能使用,氣候署也會訂定相關品質管理、抵換比率等規定。舉例來說,國外有些碳權是使用再生能源、有些是透過節約能源,有些則是透過植樹,最好的情況是「1噸抵1噸」,但有些碳權是很早期產生的,抵換時就需要「打折」,扣減比率尚待討論,會再明訂於草案中。他說:『(原音)有關於這個國外碳權目前的上限,我們初步規劃是5%,最主要是參考鄰近國家的一些做法。至於這個可以抵的所謂的減量額度、國外碳權的部分,我們也會訂相關的規則,包含要考慮到它產生的方式、性質是否有永久性,以及避免重複計算等等的因素,才會再做下一步的認可。』

此外,「氣候變遷因應法」也明訂國內減量額度可申請扣減,國內減量額度包含「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先期專案」的減量額度,由於「先期專案」是早年施行的專案,因此目前草案規劃僅可用於2024年及2025年的排放量扣減,至於扣減比率與上限也尚待與各界討論後定案。

氣候法共有12項子法,目前已有7子法完成公告,1子法正在預告,另有4項子法草案尚未提出,都與碳費相關,包括「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審核辦法」、「碳費徵收費率草案」、「碳費收費指定目標草案」,氣候變遷署正加速作業,希望在3月底前完成所有子法預告,之後還要經2個月的公聽研商會議,才能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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