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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籲擴大碳權抵換比例 氣候署:國際多為5% 盼在國內減碳

  • 時間:2024-03-22 18:2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企業籲擴大碳權抵換比例 氣候署:國際多為5% 盼在國內減碳
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資料照/劉品希 攝)

我國自今年起徵收碳費,企業界希望擴大國外碳權抵換比例。對此,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今天(22日)表示,國際上碳權抵換比例大多訂為5%,主要是希望在本國進行減碳工作,而非購買國外碳權,且國外碳權抵用也有一定標準,氣候署會再訂定相關規則,目前仍在研擬相關子法。

我國今年起將針對排碳大戶實施碳費徵收,業界相當關注國外碳權抵減國內碳費的比例,氣候變遷署正在研擬「碳費收費辦法草案」,將國外碳權折抵上限訂為5%。不過,企業界與專家皆呼籲擴大碳權抵換比例,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指出,瑞士允許12%碳權抵減碳稅,之後還將提高至15%至20%,他建議台灣提高碳權抵換比例為20%至30%。

對此,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22日下午受訪表示,碳權抵換比例會明訂在「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中,各國大多是採5%至10%,絕大多數訂為5%,鄰近國家新加坡也是5%,主要是希望減碳工作能在本國進行,而非透過購買國外碳權的方式抵換。他說:『(原音)國際上大部分都是以5%到10%來作為上限,那我們初步規劃會參考國際的經驗,為什麼要參考國際呢?因為最主要是大家都希望減量是在自己本國來進行,而不是藉由這個金錢的方式或者來用國外的這個減量額度,所以這個可能我們還是會秉持國內優先的方式來進行。那至於後面有沒有調整空間,也許我們草案預告以後,大家可以來舉更多的事證、資料、學理,也許再來討論。』

黃偉鳴指出,除了設定碳權抵換上限,確認碳權的種類品質也很重要,像新加坡的抵用標準便相當嚴格。他強調,國際上碳權品質良莠不齊、價差很大,有些碳權價格很低、1噸不到1美元;所謂碳權品質很差是指減量效益非永久性,可能受外力因素便在短時間內降低減量效果,有些碳權則是無附帶效益,如解決用水問題、促進婦女就業等,這些因素都要納入碳權認定標準,否則恐引起外界質疑,後續也可能引發爭議。

此外,碳費費率尚未出爐,碳費費率審議會26日將召開第二次會議,黃偉鳴說,審議會將依照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案要求,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為費率審議考量,其中也包括電價等因素,但最終費率仍由審議會決定。

至於碳費是否可能緩徵?黃偉鳴說,今年是否一定開徵「不是現在能夠回答的」,環境部仍照原定進度持續推動碳費徵收相關工作,目前要先決定費率,相關子法也在研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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