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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基本法23條 自由亞洲電台撤離香港

  • 時間:2024-03-30 06:11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憂基本法23條 自由亞洲電台撤離香港
基於對員工安全的考量,自由亞洲電台已關閉香港的辦事處。(圖:X@RFA_Chinese)

美國新聞媒體─自由亞洲電台(RFA)29日表示,在香港頒布一項具爭議性的新國家安全法之後,基於對員工安全的考量,已關閉香港的辦事處。

這個中國的金融中心上週實施一項本土安全法,也就是香港基本法23條(Article 23),對叛國、間諜活動和外部干預等罪行實施嚴懲。

這項迅速遭到多個民主國家和人權組織批評的法律,將和北京2020年實施的版本同時運作,北京當年祭出的港區國安法已讓香港幾乎所有的異議噤聲,並造成將近300人被捕。

自由亞洲電台台長方貝(Bay Fang)發表聲明說,「基於對自由亞洲電台在香港的工作人員和記者安全的擔憂」,他們在香港已不再擁有全職人員,而且關閉了實體辦事處。

方貝表示,香港當局的行動,包括將自由亞洲電台稱為「外國勢力」,引發了他們在基本法第23條生效後能否安全運作的嚴重質疑。

一名香港政府發言人拒絕對「個別組織的運營決定」置評,但表示當局「強烈反對並譴責所有涉及這項國安法的危言聳聽和抹黑言論」。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個月曾抨擊自由亞洲電台「抹黑」基本法第23條。自由亞洲電台在報導中提及23條的一些新罪行是針對媒體。

自由亞洲電台的文章是引述對這項法律的批評。

當被問到自由亞洲電台是否已經違法時,鄧炳強後來表示,他想警示民眾要注意「外國勢力」散佈的錯誤訊息。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29日提交給國會的報告指出,中國一直在削弱英國1997年歸還香港時承諾的自治權。

布林肯表示,基本法第23條可用來「消除香港境內」與海外異議,藉此作為中國「持續跨國鎮壓行動」的一部分。

總部位於華盛頓、以9種亞洲語言廣播的自由亞洲電台,成立於1996年,使命是為新聞自由受限的地方提供新聞報導。

自由亞洲電台雖然由美國國會資助,但擁有獨立的編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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