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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造假巴菲特買回台積電 金管會:最重處10年罰2億

  • 時間:2024-04-02 17:3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網紅造假巴菲特買回台積電 金管會:最重處10年罰2億
「摩股史塔克」在臉書上造假,指股王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引發紛擾。(圖:摩股史塔克臉書)

名為「摩股史塔克」的網紅,在臉書上造假,指股王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金管會今天(2日)傍晚表示,已經收到投資人的陳情資料,並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金管會也指出,如果網紅涉及證交法意圖影響股價等不法情事,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金。

網紅「摩股史塔克」製造假的彭博(Bloomberg)新聞,指股王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被媒體引用後,導致全球市場受騙。「摩股史塔克」表示,是因為見到大家在4月1日開愚人節玩笑,於是寫了一篇關於巴菲特買台積電的文章。此網紅也指出,他明白自己的過錯,並感到懊悔,在後續的一段時間內,將會暫停一切行動與發文。此外,他和身邊任何友人並沒有因文章發布,有任何對價與盈利關係。

網紅造假巴菲特買回台積電,儘管目前還無法確認,網紅的造假消息是否影響台積電股價,不過,台積電美國存託憑證(ADR)1日表現強勁,大漲4%,連帶帶動台積電2日在台北股市的股價走高,終場收790元,創收盤新高,上漲20元,貢獻大盤指數逾160點。

金管會傍晚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針對這起事件,金管會已經收到投資人的陳情資料,目前金管會也已經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如果有涉及不法情事,證交所將依規定辦理,以維護投資大眾的權益。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說:『(原音)如果發現涉有不法情事的話,他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就會去移送給檢調來進一步偵辦。那違反規定的話,依照證交法的規定,證交法171條的規定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金。』

至於投資人是否可以提告網紅?黃厚銘也表示,依照投資人保護法,如果投資人因此消息,權益受到損害,投保中心會幫這些投資人主張權利,不過,如果要提團體訴訟,必須要有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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