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作業今天(10日)傍晚結標。經濟部指出,共有6個開發團隊,8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台灣本土、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後續將針對履約能力、產業關聯性審查,預計6月完成選商作業,持續合作推動台灣再生能源、能源轉型的步伐。
經濟部說明,台灣累積風場開發推動經驗及各界寶貴意見,區塊開發第2期選選商,在制度上新增了包括產業關聯項目自選、加大風場可開發容量、給予1年併網彈性、履約保證金可分批繳納等機制,持續完善選商制度,吸引國內外優秀開發商投入台灣離岸風電開發。
經濟部指出,面對國際原物料上漲、融資成本提高等外在環境,經濟部積極與開發商交換意見探討解決方案,提供更多合理且具彈性的作法,秉持合理、合法精神,提供更友善的開發環境,完備台灣離岸風電投資環境。
經濟部表示,台灣過去在疫情、俄烏戰爭等外在環境考驗下,持續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目前風電設置容量已達2.33GW,為全球少數離岸風電突破2GW的國家。
經濟部指出,此次選商也面臨建置成本飆升挑戰,但考量台灣企業為因應國際減碳趨勢,有大量綠電需求,風電開發勢在必行, 因此在兼顧能源轉型、國內產業發展及淨零減碳目標下,會努力排除困難與挑戰,感謝各開發商持續選擇投資台灣,盼能公私合力攜手前進,達成離岸風電設置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