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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若以公司名義投資 財政部難追稅

  • 時間:2017-08-23 21:0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陳由豪若以公司名義投資 財政部難追稅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表示,兩岸租稅協議將可達到「一減、二增、三獲利」效益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傳出將投資菲律賓3690億美元,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今天(23日)表示,稅捐徵起是針對欠稅本人,倘若陳由豪透過合資、或成立公司投資,由於公司為獨立法人,裡面還有其他股東,因此就無法強制執行公司財產追稅。她認為,陳由豪應該不會以自己的名義來投資菲律賓。
此外,宋秀玲表示,若要請其他國家協助徵稅,一定要簽相關協定,但即便簽訂協定,也要看當時與對方國家如何約定,且協助徵稅也僅針對誤用租稅優惠時,可委由他國協助追回誤退、誤減的稅款,對於國內法所產生的欠稅,目前仍無相關法令可依循。
她解釋,要求其他國家協助徵稅,需要透過對方的稅捐稽徵機關,且若要求強制執行,更需要對方司法單位協助,由於涉及個人隱私與財產權的保障,屬於憲法層次,因此各國對此都相當謹慎,也提高海外追稅的難度。
台灣2019年將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並於2020年起與其它國家或地區進行資訊交換,是否對未來海外追稅有幫助?宋秀玲表示,是否能由其他國家協助徵稅,仍要看約定內容,且CRS指的是金融機構有義務提供居住者的稅務資訊,但陳由豪潛逃海外多年,或許已被除籍,也不符合境內居住者定義,因此CRS上路不見得對追稅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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