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禁迫職場女性穿高跟鞋 勞團讚賞](https://cn4.rti.tw/assets/thumbnails/2017/09/25/20170408000175M.jpg)
(圖:中央社)
這份勞動部命令自24日開始生效,使長期受苦的大賣場職員、飯店接待員與空服人員終於獲得政府保護。
依據命令,雇主應執行讓員工穿著「實用又舒服鞋子」的指令,以促進久站勞工健康。高度達2.54公分(1英吋)以上的高跟鞋都在受限範圍,除非員工自己選擇穿著。
勞工聯盟協會(Associated Labor Unions)發言人丹胡賽(Alan Tanjusay)告訴法新社,「這(迫使員工穿高跟鞋)是種虐待,這是種壓迫與奴役。你想像一下一天必須忍痛8到10小時的感覺。」
「這也是種性別偏見,因為雇主說,穿高跟鞋的女人看起來比較高、比較性感,因此更具吸引力,賣起東西來更有效率。他們不知道女人在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