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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明上街抗議 政院籲勿刻意提極端案例

  • 時間:2017-12-22 16: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勞團明上街抗議 政院籲勿刻意提極端案例
行政院21日在台北舉行「勞基法修法說明」記者會,發言人徐國勇主持(左)、勞動部長林美珠(右)出席,就勞基法第34及36條修法進行說明,以「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為原則,落實監督對輪班制更換班次之休息時間與例假規定。
(圖:中央社)
對於勞工團體將於明天大遊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22日)表示,行政院尊重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但他要再次強調,輪班間隔只有輪班制勞工在換班時才會受影響,但整體工時與休息時間並未改變;他指出,沒有一家公司會每天換班,外界不必刻意拿出極端案例。

勞工團體將於23日舉行「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及勞動部長林美珠21日上午臨時舉行記者會,就勞基法修法引發的爭議再次說明及澄清。徐國勇特別說明輪班間隔經勞資協商後可縮減為8小時,這只適用於輪班制,且只發生在工作班次更換的銜接點,並非一體適用,且休息時間會再補回來。
徐國勇22日受訪時再次強調,整體而言,勞工的工時並未改變、休息時間也沒有改變,只是多了彈性,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會每天換班,外界不必刻意找極端案例,這對國家整體發展沒有助益。他說:『(原音)所以不要去故意複雜化,也不必特意去找那些在事實不會發生的極端案例,比如說我每天換班,今天早班,明天午班,後天大夜班,這樣來說每天在換班,我們現在社會上有哪一個機關、哪一個工廠是每天給你這樣每天換班的,找個例子給我們看,沒有嘛,所以不要找這種極端的例子。』
徐國勇指出,有立委在質詢時指出,在既有的勞動體制下,30%的勞工想加班但無法加班,行政院必須解決這30%的問題,所以修法給予彈性,以達到百分之百保障勞工權益,但絕不會把例外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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