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訴訟判決後2年內 可請領失業給付
- 時間:2018-01-05 15:5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勞動部今天舉行勞動部例行業務說明,會中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勞保規劃科長孫傳忠表示,日前有服務業勞工認為被資遣的理由並不合理,因此提起雇傭關係存在與否的勞資爭議訴訟,但審理過程約3年多。
孫傳忠指出,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應於離職退保2年內,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失業給付。
孫傳忠表示,但此例個案因為訴訟超過2年,申請資格上有疑義,因此勞動部12月19日做出函釋,只要在法院判決出爐後的2年內,都可以申請失業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