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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三合一案 獲國發基金核准函

  • 時間:2018-01-24 22:5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新日光、昱晶與昇陽光電3家太陽能廠計劃合併,並向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申請投資合併後存續公司。新日光公告,今天(24日)已接獲正式核准函。
國發基金管理會12日已宣布,通過參與投資新日光等3公司合併後的存續公司。新日光今天接獲申請投資正式核准函。
新日光指出,國發基金管理會核准的投資條件,將依合併後存續公司辦理私募增資定價基準日前1、3、5日收盤均價的最低價,與前30日均價兩者孰高的80%為投資價格參與投資。
國發基金投資股權比率將不超過耀華玻璃管理委員會持股比率,且不超過合併後存續公司民間最大股東持股比率。
新日光等3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於合併後一年內,完成公開現金增資至少新台幣11億元,同時協助國發基金及耀華玻璃管理委員會取得董事席次與推薦當選獨立董事席次,合計不少於全部董事席次的三分之一。
據新日光等3公司規劃,合併案預計第3季完成,合併後將改變商業模式,將強化垂直整合發展,積極拓展國內外下游模組與系統市場,期望5年後營收能超越900億元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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