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資料照) (王韋婷攝)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30日)三讀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增設行政法人性質的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樂觀其成,盼藉此加速都市更新,也希望條例盡快實施,將有助於都市發展;住都中心的設置,由內政部負責規劃。 內政部表示,將於今年初儘速成立籌備處,辦理相關籌備工作,包含研訂董事長、董事及監事遴選、相關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規定、人事管理規章、公有不動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年度發展目標及計畫草案等,以利後續推動住都中心成立,無縫接軌穩定營運。 內政部營建署進一步指出,住都中心成立時間可能在下半年、7月後。住都中心主要有兩大業務,包括負責管理社會住宅及辦理政府主導的都市更新案(公辦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