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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憲建議 納習新時代思想刪主席任期

  • 時間:2018-02-25 18:4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中共修憲建議 納習新時代思想刪主席任期
「一帶一路」彰顯北京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領導下更積極參與並主導國際事務。圖為習近平5月主持在北京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圓桌峰會。(中新社資料照片)
(圖:中央社)
中國官媒新華社今天(25日)公布中共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建議在序言新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刪除中國國家主席任期的規定。
新華社今天下午約4時在英文官網發出短稿,提到中共中央委員會建議刪除憲法裡國家主席的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表述。隨後約5時30分,公布中文部分內容版本。
據報導,中共中央委員會提出修改的部分建議,包括在憲法序言第七段中「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為「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
憲法第一條第二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後增寫一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憲法第二十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中共中央委員會也建議在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中新增第七節「監察委員會」,當中載明「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等5條文。
中共中央委員會建議,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憲法修正案議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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