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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二審無罪 葉俊榮:警仍會依法排除不法

  • 時間:2018-03-14 09:2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學運二審無罪 葉俊榮:警仍會依法排除不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4日審查都更條例。(劉品希 攝)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太陽花學運「318占領立法院」案,昨天二審宣判22名被告全數無罪。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14日)表示,警察機關執法的原則不變,會保障民眾的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的權力,但若有不法,仍會依法排除。

太陽花學運「318占領立法院」案,台灣高等法院13日宣判,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及黃國昌等22名被告,全數無罪,有民眾擔心無罪的判決結果將使未來佔領公所成為常態。
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14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時表示,內政部尊重法院判決,警察機關處理陳抗事件的態度與原則不變,會保障民眾的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但若有不法,還是會依法排除。他說:『(原音)但是我們警察機關處理陳抗事件,態度不變,基本上就是保障一般民眾言論自由跟集會結社的自由,但如果有不法,我們還是依法排除,然後保障公共利益,所以這個個案我們予以尊重,但是對警察機關未來處理這個事情,我們還是依照我們這樣的原則來辦理。』
至於不法的定義為何?葉俊榮說,警察在行使職權時會合乎比例原則,每個個案的情況都不太一樣,除了要保障民眾的權力,也必須維護更大的公共利益,在這樣的基礎上,警察針對每一次個案的執法會不斷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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