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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將陳志祥送法官評鑑 並將訂發言準則

  • 時間:2018-04-10 11:4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司法院將陳志祥送法官評鑑 並將訂發言準則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劉品希 攝)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10日)舉行記者會,說明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案後的後續調查結果。呂太郎指出,承審本案的法官陳志祥在判決原本完成公布前,多次表達爭議性言論,違反相關規定,因此決定將陳志祥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被控騒擾女助理,原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解職,但再審後改判裁罰1年薪,引發爭議。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1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本案再審於3月8日宣判,當時受命法官陳志祥僅交付未定稿的判決書初稿給審判長林文舟,但經媒體報導後,引發軒然大波,陳志祥於3月12日及13日兩天,連續7次在廣播、電視上受訪,發表合議庭判決原本所未認定且未加以記載、充滿爭議性的言論,判決書原本則直到16日下午才經所有法官確認後簽名,並於19日上午對外公布正本。
呂太郎表示,陳志祥延遲交付判決原本,且相關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法,因此,將把陳志祥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他說:『(原音)陳志祥法官在判決還沒有對外公布,而且沒有經過合議庭授權,就對外發表一些言論,這些言論在判決書沒有,同時對於被害人造成可能不利的描述,我們認為這樣的行為確實已經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第18條的規定,我們要依照法官法的規定,將陳志祥法官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來進行評鑑。』
呂太郎表示,法官宣判當日,就必須將判決書送交法院,但有些案件很複雜,可能有上百卷宗,因此,司法院將研議修正訴訟法,給法官合理的時間製作判決書。
呂太郎指出,司法院也將研修職務法庭制度,採一級二審制,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設置職務法庭,研議將公懲會改為懲戒法院,並在第一審的法庭成員納入法官以外人員。此外,呂太郎說,現行法官倫理規範不夠明確,對於法官在何種條件下可以在媒體適時及適當發言,司法院將訂立相關法官媒體發言準則,以避免法官不適當的發言,影響法官整體形象以及國民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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