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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條件放寬為5年 新經濟移民法將送政院

  • 時間:2018-10-16 05:2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永居條件放寬為5年 新經濟移民法將送政院
行政院15日舉行「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記者會」,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圖)說,「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和海外國人及其後代取得永久居留條件,港澳居民可準用本法,預計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圖:中央社)
行政院完成新經濟移民法審查,草案內容將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永久居留條件放寬,由連續居留7年縮短為5年,薪資門檻則未更動,預計下周將草案併同影響評估報告提送行政院院會。
行政院政務委員、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15日召開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審查會議,邀集行政院法規會及相關部會,逐條討論,並已完成審查。
國發會官員表示,本次會議通過的草案與原預告版本主要不同之處,除了納入現行投資移民相關規範,以完整呈現經濟移民的範疇,並將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永久居留條件,從連續居留7年縮短為5年,與外國專業人才一致。
國發會官員說明,現行外國專業人才的永久居留條件為5年,而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已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設定了相當的條件門檻,經各部會討論後,認為不須在特別提高永久居留的條件門檻,因而決定縮短為5年。
至於各界相當關注的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薪資門檻,國發會指出,仍維持該職類別總薪資第70分位數額,以避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
國發會表示,近期也同步進行經濟及社會層面的影響評估,盼藉由充裕專業人才、填補中階技術人力缺口,強化國家人力資本,加速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轉型,進而紓緩工作年齡人口減少問題。
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去年提出以「生生不息」作為施政主軸,並宣示將研擬新移民法律,補足人才、人力雙缺口,國發會隨即著手研擬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今年7月,陳美伶召開3場次跨部會草案協商會議,完成草案初稿,並在8月6日起辦理為期60日的草案預告,同時間,國發會邀請專家學者、外國商會、駐台機構、工商團體、勞工團體、移工團體及相關部會等召開4場次座談會,廣徵相關民間團體意見,草案內容經參採相關部會及各界意見後,也在10月4日報請行政院審查。
國發會表示,希望下周將草案提送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後,可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以期早日通過並落實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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