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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駁朱立倫 政院:國民黨執政時未曾廢止深澳

  • 時間:2018-10-16 18:5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再駁朱立倫 政院:國民黨執政時未曾廢止深澳
台電深澳電廠更新計畫示意圖。(台電提供)
新北市長朱立倫和行政院繼續針對深澳電廠議題過招。針對朱立倫表示,執政黨推卸責任、製造鬥爭,行政院今天(16日)回應,朱立倫不必為了一時選舉,否定自己曾經做過的裁示。政院表示,2014年核定深澳電廠緩辦的公文載明,經濟部督促台電在緩辦期間積極辦理卸煤碼頭替代方案;且由於2007年8月核發的電廠籌設許可已經超過環評規定的3年期限,因此2016年緩辦2年期滿後,深澳電廠才會再開始進行環差分析。政院表示,公文記錄證明深澳電廠在國民黨執政期間持續推動、未曾廢止。
政院表示,朱立倫在行政院副院長任內主持「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會議,政院基於釐清事實才會公布會議簡報和裁示內容。政院說,朱立倫當時的裁示符合節能減碳方向,不用為了選舉否定自己做過的裁示。
政院表示,台電公司為了避免卸煤碼頭爭議造成財務負擔,於2014年向經濟部提出緩辦2年,而行政院於2014年10月17日核定緩辦的相關公文上,亦載明:「請經濟部督促台電公司於緩辦期間積極辦理卸煤碼頭替代方案評估,並持續對外溝通,解決卸煤碼頭興建問題。」。另外,由於2007年8月22日所核發之電廠籌設許可已逾環評法所規定3年期限,同時也請台電公司應依法提出環差分析送環保署審查;這也正是2016年10月緩辦2年期滿後,深澳電廠會再開始進行環差分析審查的由來。政院表示,由公文書記錄足以充分證明深澳電廠更新案,在國民黨執政期間亦均持續推動,計畫未曾廢止。
政院表示,基於社會大眾有瞭解真相的權力,在經過二度澄清後,確實也清楚還原諸多事實,包括2010年的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中的簡報內容與朱立倫當時的裁示、深澳電廠更新計畫乃跨越不同政黨執政所共同持續編列經費,屬長期延續性之能源供應基礎建設,且該更新計畫在國民黨執政期間,也確實未曾廢止。朱立倫的發言與行政院基於歷史文件、事實根據所進行的相關說明,是就公共政策的理性討論,可受公評。政院欣見朱市長與新北市府願意坦誠面對,肯認相關事實。
政院強調從來不會推諉責任,但遇到外界有所誤解,有責任還原事實真相,讓社會大眾清楚。深澳電廠的更新是歷經國民黨與民進黨執政皆曾推動並支持過的計畫,一如觀塘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案,以及所有能源工程的規劃與執行,國家能源政策不論哪一黨執政都應致力推動,可惜如今因為地方首長的選舉,而被刻意操作為政治議題,模糊了原本能源轉型穩定供電兼顧減少空污的目的性。
政院表示,賴揆期盼外界勿一再消費此一議題,耗費社會資源,並呼籲各界持續就穩定供電與減少空污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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