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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府:朱立倫裁示速審通霄電廠非深澳案

  • 時間:2018-10-16 19:1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新北市府:朱立倫裁示速審通霄電廠非深澳案
新北市政府表示,2010年節能減碳會議上,會議主席朱立倫裁示速審的是通霄電廠而非深澳電廠。(新北市政府提供)
行政院今天(16日)發出新聞稿駁斥新北市長朱立倫關於深澳電廠的說法,新北市府隨後也反擊。新北市府表示,朱立倫在「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議」上「盡速審議」的裁示是指通霄電廠;新北市府要求政院勿移花接木。
針對深澳電廠議題,朱立倫批評執政黨推卸責任、製造鬥爭。政院發出新聞稿再次還原2010年朱立倫在行政院副院長任內主持「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議」的經過,且2014年10月17日政院核定緩辦的相關公文上,亦載明:「請經濟部督促台電公司於緩辦期間積極辦理卸煤碼頭替代方案評估,並持續對外溝通,解決卸煤碼頭興建問題」。另外,因為核發之電廠籌設許可已逾環評法所規定期限,也請台電公司應依法提出環差分析送環保署審查;這也正是2016年10月緩辦2年期滿後,深澳電廠會再開始進行環差分析審查的由來。政院表示,在國民黨執政期間亦均持續推動深澳電廠,計畫未曾廢止。
對於政院說法,新北市府表示,「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議」所附台電提供資料顯示,深澳電廠「因卸煤碼頭問題預算凍結」,試問預算既已遭到凍結的計畫,究竟會中還要討論什麼?當日朱立倫裁示「儘速審議」是指通宵電廠案,只有「政府審核中」,才會要求儘速審議,實乃常理,政院不應故意移花接木,刻意誤導民眾,將朱立倫裁示的「通宵電廠案」硬指為是「深澳電廠案」。新北市府要求請行政院立即公布當日會議所有簡報內容及會議結論記錄,以昭公信。
新北市府表示,近日行政院新聞稿中,並未就「深澳燃煤電廠,從環評通過、公告,到核定台電所送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都是在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期間所為」有所任何回應。新北市府表示,坦承面對深澳燃煤電廠案,確是由蘇貞昌拍板定案,並對全案完全了解。新北市府也說,基於上述歷史經過,曾在電視專訪中表示,朱立倫在副閣揆任內裁示興建深澳電廠的蘇貞昌應該對個人謊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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