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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短不想繳國保 擬推一次給付增誘因

  • 時間:2018-10-19 12:5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年資短不想繳國保 擬推一次給付增誘因
為了讓民眾清楚了解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與國民年金的投保資格和加保方式,勞工保險局7日貼出懶人圖,清楚寫明年齡、身分資格及如何加保。(勞保局提供)
(圖:中央社)
部分納保國民年金民眾的10年繳費大限將在明年(2019年)1月底到期,目前繳費率達75%。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今天(19日)分析,有些民眾不繳費是因國保只是短暫納保,研擬規劃一次給付增加繳費誘因。
「國民年金」是2008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
考量國民年金納保人多沒有收入,設計了10年補繳期限,自明年1月3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10年補繳期限」將陸續屆期,屆期後即無法補繳,會直接影響被保險人的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
社保司專門委員姚惠文今天受訪表示,明年1月底「10年大限」到期者是指2008年10、11月保費欠費者,目前統計,2008年開辦之初時的被保險人繳費率已達75%。但確實仍有部分民眾不願繳納國民年金保費。
分析欠費原因,姚惠文說,有一部分人是因為沒錢、繳不起;一部分是對國保年金沒信心,擔心破產;也有一部份是認為沒必要繳,認為只是短暫失業就收到國保年金帳單,找到工作後又以勞保為主,自認不需要再繳國民年金保費。
為了增加繳費誘因,社保司目前研議修法,針對這些年資短者,增加「得」領一次給付的制度,只要有國保年資就能依年資計算年金,或一次請領。
姚惠文說,很多年輕人可能對國保年金欠費無感,但其實只要把欠費補足,不只可選擇給付較好的計算公式,且當遇到意外事故、生育等狀況,也可請領年金或補助,若不幸過世,遺屬也有年金可領。
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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