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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以及成員周庭,因去年反送中抗爭時發起包圍警察總部行動,三人事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2日宣判黃之鋒入獄13個半月、周庭入獄10個月,林朗彥則囚7個月。 學運領袖遭到關押,「殺雞儆猴」的意味濃厚,不啻是向香港與國際社會宣示:港區國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