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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金融創新 學者提醒通盤檢討法規

  • 時間:2017-01-30 10:3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力推金融創新 學者提醒通盤檢討法規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政大金融系官網)
為加速發展金融創新服務,行政、立法雙管齊下,一方面立法院初審通過金融8法,另一方面,金管會推出金融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力拚在立法院下個會期送審。不過,金融業、非金融業者認為,政府法規應該更開放;有學者則是提醒,政府需對法規做通盤性的檢討,才能加速金融創新發展。
◎行政、立法兵分二路 建置金融監理沙盒
金融創新浪潮席捲全球,包括英國、新加坡等國家,都建置金融監理沙盒,讓業者在金融安全、風險控管的環境下,於一定的期限內做金融創新實驗,避免因法規限制扼殺創意。
因應這股浪潮,立法院去年12月已將保險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期貨交易法、信託業法等8個與金融監理沙盒相關的法案完成初審。而金管會也於今年1月的新春記者會上,公開金融監理沙盒專法,也就是「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
◎金管會力推專法 讓金融創新單純化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表示,金融8法與專法最大差異是,專法的適用對象除了企業組織外,還放寬至非組織,讓自然人能夠參與實驗,且非金融業也可獨立做實驗,不用與金融業合作。另外,設立專法的好處之一是法規單純化。他說:『(原音)一個創新的構想還可能不只涉一個法,還涉及好幾個法,這樣就會非常複雜,不但行政不方便,以後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也會錯綜複雜。所以我們就覺得不如立一個專法,大家都走同樣管道。』
銀行公會電子支付小組召集人劉美玲指出,台灣銀行歷經多次景氣循環,累積許多關鍵知識、模組及解決方案,例如風險模型、授信模型等,未來在金融創新方面,都會使用到相關模組,可為銀行創造另外一塊商機,對於現行專法草案版本,感到樂觀其成,不過,她認為關鍵在於執行細節。劉美玲說:『(原音)關鍵還是在之後要,因為還有子法,比較是執行上的細節,可能我們會更關心,因為法規開放、政策性的開放,其實他們訂得非常合理,我這樣看我是覺得考量非常嚴謹,也給業者在創新上的空間。』
◎業者憂跨單位業務 專法難處理
也有許多金融、非金融業者對於金融監理沙盒專法有更多期待,希望法規能夠更寬鬆、面向更廣泛,例如希望延長實驗期;放寬開放對象,吸引國外人才、資金與技術,並且要讓監理單位及人員加入實驗;允許業者在實驗中途調整機制,並於實驗後,若無重大缺失、風險,在金管會完成法規檢討修正前,讓業者能夠試營運等。
不過,有業者直言,政府應在法規中明訂負面表列項目,讓業界清楚底線為何,且因金融創新涉及面向多元,政府僅就金管會職權及業務來草擬專法,未來將無法處理跨單位業務。瑞保網路科技執行長楊瑞芬說:『(原音)我隨便舉個例子,大家在講Insure tech(保險科技)最常談的東西,叫做線上醫療到底能不能做?他希望提供消費者服務是做線上診療,我們今天這個法一點辦法也沒有,主關機關的層次還在比較沒有辦法去處理這樣子的跨單位(業務)。』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回應,這些建議,金管會都會納入考量。而針對跨單位業務,他表示,專法草案在研擬過程,已經過政府各部會討論,若是有涉及其他部會監管的業務,金管會也會盡最大努力做跨部會協調。
◎學者籲通盤檢討法規 重新梳理
有學者期盼專法能重新梳理各金融法規,如此才有利金融創新發展,否則未來在執法方面,法條依據可能會變成自由心證。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說:『(原音)因為我們的金融法規中間有很多「舊的不去,新的又來」,然後新舊之間有一些衝突矛盾,這個變成到最後執法的人他可以選擇他要用的條例、法條,然後有點變成自由心證的味道。』
殷乃平認為,金管會力推專法,希望於立院下會期送審,在這段期間,政府需要對法規做通盤性的檢討,並針對業者們的建言,適度修正草案。
金融創新是大勢所趨,我國過去在金融、科技發展皆已有良好基礎,未來如何用創意結合兩者發展創新服務,除了有賴業者們的靈光一閃,更重要的是政府如何在法規面上,營造一個既安全又足夠開放的監理沙盒,讓業者們沒有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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