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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新版所得稅法 陸委會籲台商注意風險

  • 時間:2019-02-07 11:1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陸新版所得稅法 陸委會籲台商注意風險
大陸委員會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針對中國大陸在1月1日實施的新版「個人所得稅法」,陸委會今天(7日)表示,陸方宣傳台商的減稅優惠措施,卻避談查稅規定及衍生風險,質疑中國大陸相關單位說明的權威性,尤其「共同申報準則」(CRS)措施,也對大陸台商隱藏很大的風險,提醒台商應注意並針對各項稅務變革及早審視、做好規劃,以利未來投資布局與長期發展。

中國大陸新版「個人所得稅法」變更了「稅收居民」定義,但台商關注的「坐月子條款」並未取消、還放寬年限,若符合規定,可不用繳納所得來自中國大陸境外的所得稅。

不過,陸委會指出,上述規定與中國大陸推出的居住證之間的關聯仍必須關注,特別是申領居住證是否會被認定為「稅收居民」這個問題,陸方只有透過涉台部門表示,居住證所指「合法穩定住所」與個人所得稅法所指「住所」,兩者並不等同,但是這樣的說明不是來自中國大陸稅務機關,而且也未納入法規明文規定,因此陸委會認為這種說明的權威性仍有疑慮;不僅如此,根據過去經驗,陸方的說明、函釋或實施條例,都可隨時由行政部門修正,所以還是無法明確保障台商權益。

陸委會進一步提醒,同樣需要注意的是「共同申報準則」這個加強查稅的措施,中國大陸與境外締約方開始進行金融帳戶信息交換;陸委會質疑,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法」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已納入反避稅規定、實施「共同申報準則」並利用大數據擴大查稅,此舉對於大陸台商隱藏很大風險,因此呼籲台商及有意前往中國大陸經商工作的國人,做好稅務規劃、注意隱藏風險,以維護自身權益。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原音)海外的稅跟所得,各國都有收入的資訊合作,所以可能在海外的所得是會完整呈現。』

另一方面,中國大陸正在研擬「外商投資法草案」,傳出台資可能被界定為「特殊內資」,陸委會也表示,將會密切關注此一草案的修法方向,但所謂「特殊內資」的說法,並不會改變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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