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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與大選脫勾否? 擬以公投案數量當指標

  • 時間:2019-03-04 15:1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公投與大選脫勾否? 擬以公投案數量當指標
中選會官員今天(4日)透露,目前的修正草案中並未明定脫鉤的原則與標準,應該還是由中選會在實務運作上自行決定,屆時公投案的數量可能會是主要考量,若超過一定數量,就與大選脫勾。(中央社資料照片)

在去年底的選舉中,公投綁大選綁出一堆問題,因此,行政院正在修正公投法,給予公投與大選脫勾的空間。中選會官員今天(4日)透露,目前的修正草案中並未明定脫鉤的原則與標準,應該還是由中選會在實務運作上自行決定,屆時公投案的數量可能會是主要考量,若超過一定數量,就與大選脫勾。

明年1月將舉行總統與立委選舉,至今不到1年,預估又有不少公投案蓄勢待發,希望綁大選合併舉行。擁核人士黃士修等人4日下午便將「核能減煤」、「重啟核四」兩項公投案的提案連署書送到中選會,公投大戰再度開打。

中選會官員4日受訪時表示,中選會將修正公投法,但草案目前還在行政院討論,因此,針對現階段送來的公投提案,中選會仍會依現行公投法規定與程序處理。

去年公投綁大選正是因為公投數量高達10案,導致投、開票作業延宕,因此,這次修法重點包括拉長公投的準備期,並將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以增加公投與大選可以脫鉤的彈性。至於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脫鉤,中選會官員指出,許多法律中的用語本來就會賦予這種彈性空間,修法條文中並未明定「得」與大選合併舉行的前提為何,行政院也尚未就此提出建議。

官員表示,除非在立法院審查時,立委有特別建議要定出脫鉤的原則,否則修法應該不會另外明定。在實務運作上,屆時應該會由業務單位選務處提報脫鉤的建議與原則給中選會委員會議,再由委員會議討論決定公投是否要與大選合併,基本上可能會以數量作為區分,也就是若達到一定數量,便獨自辦理公投,與大選脫鉤。

至於黃士修目前發起的公投案,若在公投法修法完成前就已完成連署並公告,是否就確定會綁明年的大選?官員說,目前就依照現行公投法規定處理,即便之後公投法修正,應該也沒有什麼理由不讓這個案子綁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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