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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禁五星旗登國家公園 民團指法規用語太模糊

  • 時間:2019-04-23 11:0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修法禁五星旗登國家公園 民團指法規用語太模糊
台灣人權促進會對於營建署對修改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增訂禁止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活動規定提出抗議,他們認為這超乎管理比例原則。(蕭照平攝)

去年有民眾拿中國五星旗登玉山引發討論,為此內政部營建署增訂「國家公園法」條文中的禁止事項,不過,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23日)表示,條文相關用語模糊不清,加上法律會有外溢效果,一旦通盤適用,恐怕會傷害言論自由,因此,他們呼籲營建署應停止法規修正。

2018年大選期間,有候選人在玉山高舉中國五星旗引發社會討論,後續內政部營建署則是在「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加訂「禁止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不過,台灣人權促進會擔心模糊的條文規定,可能會傷害言論自由,呼籲營建署收回成命。

營建署雖然是根據「國家公園法」修改規則,但台權會會長周宇修認為,「國家公園法」主管生態環境,所增訂的禁止事項卻涉及表意自由,他認為這已經超過母法的授權範圍。他進一步表示,條文中的社會爭議以及政治性行為用語過於模糊,恐怕會影響其他意見的表達權利。他說:『(原音)日常本來就有很多事情,可能多多少少大家不是那麼同意,可是我不同意你的說法就是爭議嗎,這解釋空間很多。第二就是政治性,本來日常生活跟政治就脫不了關係,如果原民要在國家公園裡表達看法的時候,你說這事情不政治嗎。』

(圖:蕭照平攝)

台權會認為,要確立台灣的多元言論,就必須堅持民主自由機制。至於五星旗個案,周宇修認為,如果政府決定要管理,也不應在「國家公園法」中處理,而是對國家有敵意的言論要有通盤性的法律思考。他說:『(原音)我們如果面對這種現在具有敵意言論進到台灣的時候,其實必須要用特別法規來處理,坦白說用既有法規來處理都不是那麼洽當而且是粗糙的。』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成員伍杜米將表示,許多議題都跟政治有關,不能因為看到中國五星旗在玉山飄揚就要提出限制,這反倒是因噎廢食害了台灣民主機制。台權會表示,他們理解營建署善意的出發點,但法規變動會有外溢效果,因此,呼籲營建署停止相關法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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