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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規定1年無性行為才可捐血 同志團體向歐盟申訴

  • 時間:2019-06-20 18:46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法國規定1年無性行為才可捐血 同志團體向歐盟申訴
法國多個捍衛同性戀權利的團體20日向歐盟提出申訴,指控法國政府對男同性戀者歧視。(Unsplash)

法國多個捍衛同性戀權利的團體今天(20日)向歐盟提出申訴,指控法國政府對於男同性戀者必須維持12個月內沒有與同性發生性關係,才能夠捐血的規定,是對男同性戀者的歧視。

法國是在2016年決定開放男同性戀者捐血,但條件是男同性戀者在捐血前,必須維持12個月內沒有與同性發生性關係。

其實法國政府為了避免愛滋病毒(HIV)傳染風險,1983年起就禁止與同性有性關係的男性捐血,因此要求男同性戀者必須在捐血前的12個月內,維持與同性沒有性關係,目的也是預防愛滋病毒的擴散傳染。

法新社報導,法國「停止恐同協會」(Stop Homophobie)、「Mousse」、「ELCS」(法國愛滋病團體)、SOS反恐同協會(SOS Homophobie),以及「LGBT家庭」(Familles LGBT)(LGBT是指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人士)今天發布聯合聲明,指控法國政府「這項仍持續實施的規定,等於是有效排除93.8%的男同性戀者捐血」。

這些捍衛同性戀者權利的團體今天向歐盟發出申訴,目的是希望歐盟當局能夠正式將法國這項基於性取向的歧視規定,正式認定為非法。

法國曾在1980年代發生國家輸血中心提供的血液,遭受愛滋病毒的感染,導致數百人喪命的事件,自那時候開始,同性戀者捐血在法國一直是敏感的議題。

代表簽署申訴文件的同性戀團體與個人的律師戴斯烏里耶赫(Etienne Deshoulieres)說,這項規定「對LGBT群體創造法律上的不確定性,因為規定可能會導致基於性行為的歧視」。

除了上述同性戀權利團體之外,有1位僅確認叫做馬克西姆(Maxime)的個人也署名提出申訴。這位馬克西姆在這個月稍早,前往巴黎市郊的一處中心捐血,向中心人員透露他個人的詳細情況,表示自己與同性伴侶已維持有18個月的性關係。

馬克西姆告訴法新社說:「中心裡的醫生告訴我說,這樣會有問題,我不能捐血。」他接著說,醫生指他在過去4個月內,僅有1名性伴侶,建議他可以捐血漿。

馬克西姆說:「我感覺遭受羞辱。」他表示:「我們被歸類成『同性戀與被禁止』的一類」。

另外,去年也曾有類似的申訴提交給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理由是法國的這項捐血規定,侵害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捐血的基本人權。

至於去年代表同性戀權利團體提出這項申訴的律師史賓諾西(Patrice Spinosi)說,「這起申訴案仍在審理中」。

根據法國最近的公共研究,2016年開放男同性戀者捐血,並不會增加通過輸血傳播愛滋病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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