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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公平待客原則首次評核 金管會:整體表現尚可

  • 時間:2019-06-27 17:1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金融業公平待客原則首次評核 金管會:整體表現尚可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資料照/陳林幸虹 攝)

金管會為瞭解金融業是否落實「公平待客原則」,首次針對36家銀行、31家綜合證券商、22家壽險公司及19家產險公司進行書面評核,檢視去年度落實情況。排名前20%的銀行業有7家、證券業有6家、壽險及產險業各4家。

在「公平待客原則」部分,排名前20%的銀行業者有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證券業則有中國信託證券、玉山證券、合庫證券、兆豐證券、富邦證券及凱基證券。保險業在壽險業部分,則有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全球人壽保險公司、英屬百慕達商安達人壽保險台灣分公司及國泰人壽保險公司。
 產險業部分,則有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泰安產物保險公司、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及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

金管會表示,依照此次評核結果,金融業整體表現尚可,普遍都有制定公平待客原則的政策並提報董事會通過,並將執行情況向董事會報告;也有訂定相關內部規範,確保各部門及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從設計、廣告、銷售、契約履行、服務諮詢及客訴處理等過程都能公平對待客戶。在董事會推動方面,多有指定適當部門或人員監督各部門執行情形,並且將公平待客或消費者保護議題提報到董事會討論,顯示董事會的重視程度。
不過,也有一些缺失仍需要改善。金管會指出,像是董事會欠缺積極作為,雖然有提報重大消費爭議,可是後續沒有持續追蹤或給予意見或指示;法遵、風管及內部稽核單位不能有效避免、防堵及發揮監控功能,以致發生行員舞弊、保單遭冒名貸款或挪用、理賠金核算漏賠付保戶等,而受到裁罰。另外,對於客戶申訴案件沒有妥適處理,經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作成應賠付之評議決定比率偏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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