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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診所有障礙 身障團體批差別待遇

  • 時間:2019-07-24 16:1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社區診所有障礙 身障團體批差別待遇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等身心障礙相關團體向監委王幼玲陳情,主張「社區診所無障礙」是基本人權,應建立社區診所無障礙設施,保障身心障礙者就近就醫的權利。(鄭舲攝)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等身心障礙相關團體今天(24日)到監察院向監委王幼玲陳情,主張「社區診所無障礙」是基本人權,應建立社區診所無障礙設施,保障身心障礙者就近就醫的權利。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日前在立法院舉行的「推動無障礙友善診所」公聽會中提及,身障者不同障別人數不多,要全數診所作無障礙,實務上會有困難,建議採用「認證制度」,身心障礙人士可到經過認證的無障礙診所就醫。

不過,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等身障團體認為,認證制度是一種差別待遇,政府推動分級醫療,鼓勵在社區就診,就應該考慮各個族群的需求,而非以人數多寡來衡量每個人應當享有的健康權。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女性保障及性別平等委員會主委張惠美說:『(原音)但是我們認為認證的方式仍然是有困難,因為很多腹瀉、頭痛、發燒還有牙痛等急性的症狀,我們還要去找認證通過的診所,所以這就是差別待遇,一般人可以進去,我們不能進去。』

身心障礙者自立更生創業協會理事張學恆表示,他是單親爸爸,在女兒生病時因為診所門前有障礙,坐輪椅的他無法進入診所陪伴女兒看診,只能在門口焦急等待。當他自己生病時,更必須坐著電動輪椅到3公里外的醫院就醫,希望主管機關看見身障者的就醫艱辛。

身障團體到監察院陳情,呼籲限期改善診所環境,同時建議衛福部修正「醫療機構設置辦法」,在診所設置標準的基本設施增加斜坡通道,若無法立即完成,也應暫時加上斜坡板,讓所有有需求的使用者都可以進入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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