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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居遭陸拘留 學者:危害國安定義模糊 若定性恐難輕判

  • 時間:2019-09-12 13:4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黃金鳳
李孟居遭陸拘留  學者:危害國安定義模糊 若定性恐難輕判
兩岸政策協會秘書長、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王智盛(圖:中央社)

屏東縣枋寮鄉鄉政顧問李孟居8月失聯,中國大陸國台辦11日指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已被依法審查。學者表示,違反國家安全說法較為含糊,研判北京還在尋此案合適的定性角度,但屆時若以涉及國安定性,恐難以輕判。

陸委會8月下旬接獲李孟居家屬反映,李入境中國大陸後失聯,隨即透過刑事局、海基會等管道,向陸方查詢,但未獲回應。

李孟居在香港反送中抗爭期間失聯,媒體報導,臉書「抗爭少女日記」粉絲專頁8月29日貼文指出,李孟居深圳失蹤案,其親友向專頁告知李孟居8月20日傳送過一張解放軍在香港邊境集結的照片後失聯。

兩岸政策協會秘書長、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王智盛接受央廣「兩岸ING」節目專訪指出,以媒體披露李恐因反送中遭陸拘留觀察,由於中國大陸經濟出現下行,北京憂心社會穏定,因此,現在較不在乎反送中持續多久,而是擔心反送中「顏色革命」如果在中國大陸蔓延,形成擴散效應,將對中共政權形成威脅。因此,中國大陸對反送中報導有極為嚴格的媒體和網路規範,全由中央發出正面且支持鎮壓的訊息,由此推測或有可能。

王智盛指出,中國大陸以往法律未健全,違反國家安全法主要指竊取國家安全機密及顛覆國家政權,2年前李明哲以顛覆國家政權認罪,當時屬重罪,被判5年為輕判。但之後中國大陸制定更多、細緻且全面的國家安全法,如國安法轉型為反間諜法,即涉竊取機密或作為他國間諜潛入中國大陸取相關資料,而較麻煩的是2年前的境外NGO管理法,指幫助境外組織從事對政府有疑慮的相關組織活動。

他進一步指出,馬曉光提較為模糊的危害國家安全,也有可能像李明哲案一樣定罪,因透過反送中人士或反送中運動的連結,是否居中串聯、提供金援,協助在網路散播、教唆或組織。由於中國大陸已將反送中定性為暴動,所以這些都可能形成因為反送中所連結出去的顛覆國家政權。

王智盛認為,目前馬曉光的說法較為含糊,研判北京還在尋此案合適的定性角度,但危害國家安全的話一出,恐怕只會重、不會輕。

至於在陸審查的人身安全,王智盛說,講誇張一點恐怕得自立自強,因涉國安,除了反送中相關行為外、台獨言論等,被公安、國安、情治系統盯上都有可能,以李明哲在珠海被抓、湖南判刑、關在天津為例顯示,審查程序非常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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