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表示,由6月至今,已拘捕超過2,300人,年齡介乎12至83歲,主要涉及非法集結、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和沒有遵從要求脫去蒙面物品等罪行。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由4日至7日,警方共拘捕241人,年齡介乎12至54歲;當中有77人涉及用物品蒙面被捕,亦有74人因身處非法集結蒙面,以及涉嫌不合作,沒有遵從要求脫去蒙面物品被捕。
另外,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郭蔭庸表示,最近一段時間有針對港鐵站、個別商戶和公共設施等的破壞行為,有40個港鐵站、100間商戶及議員辦事處被破壞,亦發現有人用工程車鑽地,共有80組交通燈被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