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團體提出廢除仲介制度的訴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3日)表示,尊重團體的意見,但目前市場大多數雇主都是委任仲介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所以還是要回歸市場機制討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指出,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制度,由於台灣開放外勞相較其他國家來得早,目前市場大多數的雇主都是委任仲介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所以還是要回歸市場機制討論,但尊重移工團體所提的意見。
薛鑑忠表示,台灣也有直聘的制度,近期案件數較少的原因是由於2016年就業服務法修法後,將「移工須3年回國一次」的條件刪除,而之前直聘最主要的客源就是這種要回國又再來台的移工,現在免出國就直接續聘,就沒有再辦理手續的需要,因此案件數相對減少。
薛鑑忠指出,目前引進移工的方式,包括直聘、仲介與雇主自行聘僱,但雇主若自行聘僱移工,就必須自行辦理相關手續;他也強調,台灣的仲介不能直接向移工收仲介費,若查證屬實將開罰收取金額10至20倍的罰鍰,並可要求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