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控報導字眼誤導 香港電台反擊:事實描述](https://cn4.rti.tw/assets/thumbnails/2019/12/25/f4e631e8c4d4378710ce74c147c45c59.png)
香港警方23日罕見的致函官方香港電台,指香港電台在報導示威集會時使用了誤導字眼;香港電台則反駁指出,屬「事實描述」。
「反送中」支持者22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根據電視台的片段,期間有人扯下附近的中國國旗並投擲地上,防暴警察上前撿起並拘捕1人。
接著,有示威者試圖救走被捕人士,與防暴警察衝突,另有示威者從遠處向防暴警察投擲水瓶。
香港各報章和電子媒體都報導了這次事件,其中香港電台在簡短的報導中提到,「混亂期間,警察多次使用警棍、胡椒噴霧及舉起過手槍。有在場人士投擲水瓶等物品還擊,也有人衝向警察。」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23日致函廣播處處長梁家榮,投訴香港電台在報導這則新聞時所使用的「還擊」字眼與事實不符。
信函指出,在22日的集會上,有人違法拆下旗桿上的國旗並擲在地上,警員於是上前撿起國旗,以免它遭受破壞,但期間有人襲擊警察並投擲水瓶等,又企圖救走因襲警而被捕的一名男子,現場一片混亂,警察才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場面。
信函表示,香港電台報導中所使用的「還擊」字眼,令人誤以為是警方主動使用武力;若無人犯法,無人使用暴力,警方絕對沒有必要使用武力。
信函指出,「香港電台的報導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做法實非負責任,希望香港電台的報導能以事實為基礎,乃負責任傳媒應有之義。」
香港電台發言人其後回應說,報導中的「還擊」用字屬於事實描述,無意指任何一方主動使用武力的含意,對於警方的不合理指控表示遺憾。
香港電台與警察部門同屬政府機構,香港電台負責製作電視和新聞節目等,最高負責人是廣播處處長。雖然香港電台是官方機構,但其政治立場一直受到親政府建制派攻擊,引起不少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