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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國安法 檢對向心夫婦重行限制出境

  • 時間:2020-02-17 12:3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涉違國安法 檢對向心夫婦重行限制出境
北檢偵辦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前左)夫婦涉國安法案件。(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涉嫌違反國安法,被台北地檢署限制出境。因應刑事訴訟法規定,北檢日前重行對向心夫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2019年接受澳媒採訪時指控,中國創新投資是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之下成立,為的是「滲透香港的金融市場並蒐集軍事情報」,並稱,中國創新投資在台灣媒體業投下經費,讓中國可以控制這些媒體,遂行新聞檢查。

調查局對此進行查證,發現向心夫婦正在台灣,並於去年11月24日晚間欲出境返回香港,當天在桃園機場將2人帶回偵訊後依涉違反國安法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問後諭令2人限制出境、出海。

向心夫婦今年1月間主張需返港執行公司業務避損以及返港就醫,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向心在台灣境內未遭限制通訊、行動自由,處理公司業務可以透過影音通訊或委由他人代理;返港就醫部分,兩人多次出入台灣,購置多筆不動產,也曾在台灣接受醫學美容,對於台灣生活及醫療環境應算是熟悉,因此裁定駁回。

由於刑事訴訟法針對限制出境、出海的期限規定已於去年12月19日施行,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不得超過8個月,若是在施行前已限制出境的案件應於法令生效日起2個月內重為處分,因此檢察官已對2人重新做出處分,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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