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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業紓困薪資補貼 將要求雇主不得減薪

  • 時間:2020-05-01 13:1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觀光業紓困薪資補貼 將要求雇主不得減薪
交通部觀光局提供給觀光業紓困的薪資補貼部分,原本規劃雇主減薪未達二成即可請領補貼,不過觀光局1日表示將以保障勞工權益為前提下,改成要求雇主不得減薪。(圖:中央社)

交通部觀光局提供給觀光業紓困的薪資補貼部分,原本規劃雇主減薪未達二成即可請領補貼,不過觀光局今天(1日)表示,將以保障勞工權益為前提下,改成要求雇主不得減薪,最快下週完成。

根據觀光局公布的「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要點」,2020年3月的客房住用率或總營業收入較去年衰退達五成者,依實際在職且未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或減薪未達二成的員工人數及減薪前的薪資為基準,補貼每人每月薪資40%,最高新台幣2萬元,共3個月。

由於經濟部的「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中載明,業者若要請領薪資補貼,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等減損員工權益行為,因此立委也要求觀光局必須比照辦理。

觀光局今天表示,目前已著手修正相關要點,將會以勞工權益為前提,要求觀光業者要請領薪資補貼時,不得有減薪等損害員工權益的行為,最快下週就會完成上路。

由於薪資補貼已經開放業者申請,觀光局指出,目前是朝不回溯的方向修正,但還是要以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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