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曾在4月提出公決案要求政府發行更改封面及個人資料頁國名的新版護照,目前又有本土社團呼籲立院將「護照條例第7條修正草案」排入臨時會議程。外交部今天(16日)回應表示,行政院將組成專案小組處理,外交部會依據結論與共識配合辦理。
有關護照樣式、駐外人員名片樣式、華航名稱議題,行政院表示,因涉多部會整體對外業務,所以將組成專案小組處理,各項細節目前尚未做最後定稿。
其中關於護照封面國家名稱問題,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重申,有注意到並尊重各界的不同意見,政院也已表達立場,外交部會依法執行相關政策,她說:『(原音)外交部做為行政機關、做為一個執法的機關,我們都自當來配合辦理。』
至於駐外人員名片上使用「台灣」一詞的問題,歐江安再次說明指出,在友邦及部分非邦交國,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已是正式對外文書用法,另在無法使用正式國名的非邦交國,則要看駐在國政府接受的程度,「因地制宜的概念很重要」,名稱的使用必須保持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