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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3年後 前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受賄判11年

  • 時間:2020-06-16 22:0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落馬3年後 前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受賄判11年
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項俊波受賄案16日一審宣判,項俊波因受賄人民幣1,862萬餘元(約新台幣7,820萬元)獲刑11年。(圖:中央社)

落馬3年、距首次開庭2年後,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項俊波受賄案今天(16日)一審宣判,項俊波因受賄人民幣1,862萬餘元(約新台幣7,820萬元)獲刑11年。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宣判項俊波受賄案,對被告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對項俊波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北京日報旗下新媒體「長安街知事」報導,項俊波早在2017年4月就接受組織審查,9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除了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涉及權色交易、迷信活動等,他還被指濫用審批權和監管權。2018年6月,項俊波案首次開庭。

項俊波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董事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等金融界要職。

江蘇常州中院指出,2005至2017年,項俊波利用前述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貸款業務辦理、資格審批、安排工作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862萬餘元。

常州中院認為,項俊波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賄犯罪事實,屬於自首;鑑於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中國保監會和中國銀監會在2018年合併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項俊波是改制前最後一任的保監會主席。

項俊波3年前落馬後,各項醜聞紛紛傳出,包括他曾遊說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希望能讓朋友女兒任職;也有傳聞指稱他擁百名情婦,還有多名私生子。

財新網曾報導,逃亡美國的中國富商郭文貴在2010年獲時任農行董事長的項俊波幫助,獲得北京農行32億元貸款,郭當時藉偽造印章、合約和購買假發票騙取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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