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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通過「OTT專法」草案 明訂愛奇藝及騰訊解決方案

  • 時間:2020-07-15 17:1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NCC通過「OTT專法」草案 明訂愛奇藝及騰訊解決方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俗稱「OTT專法」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除了規範具一定規模或影響力的大型OTT業者,也對未經陸委會同意,即大舉跨海來台、非法搶市的愛奇藝及騰訊等問題訂出罰則。 (資料照片/CNA)

NCC委員會15日審議通過全球第一部、規範影音串流平台的「OTT專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納管對象除具一定規模或影響力的大型OTT業者,如Netflix等,應向NCC辦理登記,否則可處新台幣10萬到100萬元罰鍰外,還須定期向NCC提供訂戶數、營業額及相關營業資料,同時公開揭露當年度自製或合製的本土節目具體措施及比例;至於一般業者則採「自願登記制」。

另外,針對外界矚目的愛奇藝及騰訊等中國大陸OTT 業者,未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許可,即大舉跨海來台、非法搶市的問題,草案也明訂電信事業或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不得提供其所需的電信設備或網路及雲端服務,且須配合主管機關,攔阻非法內容,否則將重處業者50萬到500萬元罰鍰。NCC主任祕書蕭祈宏說:『(原音)目前如果是在台灣的資訊服務業者或者是網路的服務業者,那我們當然是有權限去規範它。譬如說你在國外的阿卡邁(Akamai Technologies)幫愛奇藝傳送,那陸委會透過我們去直接通知阿卡邁在台灣,或者說可以通知我們的電信業者,告訴它說,你所接取的這個國外的阿卡邁有在傳送愛奇藝的訊號,這是違法的,那請他們幫忙阻斷;那如果說不配合的話,才有後面處罰的問題。』

不過NCC也強調,這部OTT專法經委員熱烈討論後,還有多處文字必須修正,預計下周簽核後,才會將草案條文上網公告,並對外徵詢意見60天後,再送委員會討論是否修正,最後還要送到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因此正式的條文內容以及正式上路的時間,尚難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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